2023-03-21 15:24来源: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21 15:24 点击数:
近期,慈溪经侦大队在侦办合同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诱骗被害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欠款到一定金额后,被害人讨要赊欠款时,犯罪嫌疑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货款,造成浙江杭州、宁波及绍兴等多个地区的大量涤纶丝生产企业经济损失。
经查,2018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包某某等人,经事先预谋,物色犯罪嫌疑人濮某某和黄某某等人,注册成立纺织公司,联系浙江杭州、宁波及绍兴等地涤纶丝生产厂家,以先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货款的方式完成小额交易,获得对方信任,再要求对方赊欠货款的情况下继续供货,先后骗得十余家单位的涤纶丝货款共计价值人民币700余万元。
该类案件购买涤纶丝的犯罪嫌疑人均使用真实身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在前期一二次履行合同全额支付货款,案发后容易与经济纠纷混淆,迷惑性较强,请各地予以关注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