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深化“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坚持改革创新,以完善法规制度为基础,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契合市场监管实际的工作思路,在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上见实效。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重点学习内容。
二是高标准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对照省市场监管局“法治立局”工作要点、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与任务要求,按照一流标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细化落实,有力保障我局法治建设始终走在市级部门前列。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宁波建设重点工作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2022年度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方案》,建立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汇总反馈机制。同时,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创新力度,积极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法治成果。
三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立法。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局2022年新制定《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宁波电梯安全条例》配套政策6个,完成《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起草,推进《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的修订,我局获评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积极组织全市系统力量全过程深度参与《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等市场监管领域立法。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新《行政处罚法》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统一减轻处罚的标准。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出台《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会商机制作用,就食品安全、传销、虚假广告、医疗器械、行政裁决主体等领域案件开展会商12次。严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依据适用和说理关,审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完成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172件,持续严控法律风险。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成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市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
五是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落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全面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省市场监管局2022 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度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暨开展裁量权行使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度全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政争议溯源分析,下发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应议结果分析报告,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六是全面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构建。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与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常态化推进“学法考法用法”活动,完成一年两次的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深入开展法治宁波建设集中宣传、“服务大局普法行”等系列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宁波市特种设备安全宣教中心被命名宁波市级“双普”教育基地。注重优化普法宣传方式与效果。
七是全面推进法制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执法和法制审核岗位,通过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执法工作专项考核、加强沟通强调等方式,突出加强法制工作力量的重要性,有效提升全市系统法制审核力量。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法治立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新媒体、在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载体进行深入宣传解读。
二是深化法治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围绕《法治市场监管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要求,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高标准推进市局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市级部门前列。明确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抓手、平台载体和阶段性目标,完善年度工作重点落实、任务分解与动态跟进、整改落实反馈等推进机制建设。加大法治建设创新力度,常态化培育可复制、可推广、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法治成果。
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立法,做好《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动态维护。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减轻处罚的标准,。突出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深入推进柔性执法,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控法律风险。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大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监督模式,丰富案卷质量评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执法监督活动形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完善执法办案闭环制度管理,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线上处罚案卷评查系统、复议应诉工作管理平台等全流程监督的优势,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双下降”要求。
五是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有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出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与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力打造“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推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普法基地培育。持续打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普法品牌,运用新媒体平台展播优秀普法微视频,完善“以案释法”分析研判、典型案例发布宣传等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常态化推进“学法考法用法”活动,加强法治队伍教育培训,突出执法办案工作基本功的培训指导。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