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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13302040029398121/2023-00268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机构:宁波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3-01-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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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教安体〔2023〕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文旅体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部门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恢复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除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所有公办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鼓励民办学校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公办高等院校应当创造条件,利用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二、工作原则

        (一)应开尽开原则

        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做到应开尽开。除重大赛事、维修保养、极端天气等原因外,全年向公众开放,工作日每天早、晚相加不少于2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学校应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体育设施开放的具体项目、时间和形式,因场馆设施维修、保养、重大赛事活动等各种原因需要暂停开放时,须提前一周告知。

        (二)非营利原则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以非营利为原则,应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在开放过程中,确实需要收取管理、服务成本费,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后实施。其收入专项用于体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学校要在显着位置向公众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

        (三)科学管理原则

        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制订并完善门卫登记制度、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意外伤害赔付办法等管理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组织、制度、责任三落实。保证开放学校场地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健身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实施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自2023年1月16日起恢复实施。如有疫情防控、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须暂停或调整开放时间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四、开放办法

        (一)室外体育场地

        A类学校:无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无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且安排在教学时间之外,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B类学校:有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有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二)室内体育场馆

        场馆及功能相对独立、活动空间相对充裕、设施设备相对完备、周边群众健身需求相对集中的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原则上均应向社会开放。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具备工作日开放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确定开放时段。

        五、开放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区(县、市)政府要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领导,要成立教育、体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督查检查和“晾晒”通报机制,确保开放工作落实到位。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抓紧制定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做好开放准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摸工作,摸清属地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类型和开放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各开放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等多种形式,将开放信息及时告知周边群众;要提前做好场地设施检查维护、环境卫生场馆消杀等准备工作;要安排好管理人员,工作时长要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同保障。各地教育、体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属地公安等部门和学校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要安排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财政预算,用于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学校场地设施维修、保养、更新,支付管理成本和管理人员合理的劳动报酬,以及购买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开发场馆开放智能化网络管理平台,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既方便市民了解场馆开放情况和预定使用,又有利于政府部门快速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劳处。联系人:龚松林;联系电话:89183403。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体育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