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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牵头起草了《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5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鄞州区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处(邮政编码:315042)。
(二)电子邮件:531408795@qq.com。
附件: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