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77号)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支援合作局严格按照内部广泛征集、法规部门审核,并经集体审议,2022年度宁波市支援合作局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支援合作局
2022年11月7日